《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吴文嫔:论数字时代个人信息之权益区分保护模式
发布日期:2026-10-26
文献来源:《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3期

摘要:个人信息类型多样且存在权益位阶差异,采用一体化的法益保护模式无法提供针对性的充分救济。区分个人信息权利与法益,分别采用权利保护模式与法益保护模式,能为权利主体无阻碍地主张人格权请求权、应用人格权侵害禁令以及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奠定制度基础。个人信息权益区分通过权利的法定类型化与法益的利益衡量得以实现,即发挥一般个人信息诞生权利的法益母体功能,赋予生物识别信息、基因信息等特殊类型的个人信息上升为权利的空间。采用权益区分保护模式,是私法体系对个人信息类型多样化的理性应对,亦是数字社会建立在人性尊严之上的理性自治的正确表达,更能达成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与数据处理自由之间的价值平衡,促进正义、秩序、效益价值目标的实现。

作者简介:吴文嫔,北京大学民商法学博士,成人视频 教授、博士生导师;《债权法》国家级一流课程负责人、北京市高校优秀专业课主讲教师、成人视频 教学名师;最高人民检察院矛盾化解工作咨询库专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北京市科技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交通运输法学会理事。研究方向为民法学、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数据法学。学术专著有《第三人利益合同原理与制度论》《私权基础理论问题研究》,发表专业学术论文4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北京社科基金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多项。